厦门思明加强保健食品市场监管
市场信息报讯(本报记者 杨开胜 通讯员 叶生明)功能饮料放在收银台附近,“保健酒”混放在酒类货架,近期,一些便利店因为“混摆”保健食品,被市场监管部门责令整改。
保健食品有一定的保健功能,受到人们的青睐,但保健食品属于特殊食品,在经营时,还要有一些特殊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规定包含保健食品的特殊食品不得与普通食品或者药品混放销售。对此,厦门市思明区莲前市场监管所多次开展对保健食品的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